主管在會議上當眾酸你一句:「你不是知名大學畢業的嗎?怎麼連這個都不懂?」;跨部門的重要專案,所有人都收到了通知,唯獨你被漏掉;辛苦熬夜寫出的提案,被一句「重寫,完全沒帶腦袋」隨手扔回。
你覺得極度不舒服,卻又陷入深深的自我懷疑:「是不是我抗壓性太差?」、「是不是主管只是要求高?」、「這真的算霸凌嗎?還是我自己太敏感?」
即便就算心裡知道事情不對,但更多現實問題仍需思量與決定,要不要申訴?如果被反咬是我工作能力差怎麼辦?如果最後被迫離職怎麼辦?每個月三萬塊的房貸、孩子的補習費、長輩的醫藥費該去哪裡找?
台灣友善職場協會秘書長吳俐儀觀察,近年隨著職場霸凌、不法侵害等議題受到關注,勞工自我保護的意識確實提高了,但她也提醒,不是所有令人不舒服的互動都等於霸凌,單次溝通不良、人際摩擦,與持續性的針對、不合理對待,仍需要釐清。
因此,遭遇疑似霸凌時,第一步未必是立刻提申訴,而是先把混亂的經驗整理清楚。
當一個人長期處於被敵意包圍的環境中,大腦會進入一種「慢性應激狀態」,變得極度焦慮、敏感且容易混亂,很難獨立評估事實。
「不管你今天是不是覺得他就是霸凌,第一個部分,你可以先找一個你比較信任的人聊聊,在你身上發生的這件事情。」吳俐儀建議,對象可以是值得信任的同事、職場之外的知心朋友、人資,或是公司 EAP(員工協助方案)的專業心理諮商師。
原因很簡單,身在事件裡的人,往往同時承受害怕、憤怒、自我懷疑,很難客觀看待事情,吳俐儀強調,真正的霸凌調查,看的不只是當下的受傷情緒,而是事件的持續性(Repeated Behavior)與權力失衡(Power Imbalance)。找人聊聊,不是為了取暖,而是透過第三者的眼睛,幫自己重新標定客觀的座標。
「如果你希望為自己發聲,便需要提出相當的事證,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把它寫清楚,越具體越好。」
吳俐儀建議,自保的事證應分為三個層次收集:
1、時序事件日誌:準備一本私人的筆記本,詳細寫下哪一天、幾點、在哪裡、有哪些人在場?主管講了什麼原話?你的回應是什麼?前因後果為何?
2、客觀工作軌跡:保留 Email 副本、Line 工作群組截圖、交辦事項紀錄、績效評比表等資訊。如果重要會議唯獨沒有發通知給你、或者你的工作標準被無預警提高,這些客觀紀錄都是還原「關係排擠」與「不合理工作分派」的最佳鐵證。
3、場外第三方人證:若羞辱或排擠發生於公開會議或多人場合,願意還原事實的同仁將是關鍵。
針對大家最關心的「錄音」,吳俐儀特別提醒:如果你本身就是對話的當事人,在現場進行錄音佐證,通常具有法律上的效力;但若是人不在現場,卻暗中放錄音設備偷錄他人對話,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等法律問題。涉及證據效力時,務必先尋求專業法律諮詢。
有些人撐到最後才發現,自己已經很久沒有好好睡一覺。失眠、焦慮、害怕進公司、心悸、情緒低落,甚至一想到某位主管就開始緊張。
世界衛生組織指出,工作可能保護心理健康,也可能使心理健康惡化;心理健康問題會進一步影響工作生產力、缺勤以及留在工作中的能力。全球每年因憂鬱與焦慮損失約120億個工作日。
吳俐儀提醒,如果身心狀況已受到影響,除了應該照顧自己,就醫紀錄也有另一層意義:它能留下某段期間身心受到影響的客觀資料。
有人會擔心:「如果我去看了身心科,公司會不會反過來指控是我自己精神有問題,所以工作才做不好?」
針對這個常見的心理恐懼,吳俐儀劃出了一條非常清晰且嚴肅的界線:「一個人的工作表現不佳,可以被檢討、被管理;但管理的手法必須合法合規。工作表現好不好是一回事,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以人格羞辱、公然攻擊或孤立排擠的方式進行管理。」
第四步:要不要申訴?也要先想好「如果公司沒有接住我」
很多人以為「申訴」就是寫一封信,真正困難的,往往從送出去之後才開始,調查過程中,當事人可能必須重新陳述事件、整理證據、接受訪談,一次次重新回到那些曾經讓自己受傷的場景。
「你可能會不斷地要去回想。」吳俐儀說,對原本身心狀況已經不好的當事人而言,這並不是容易的過程。
因此,要不要申訴,從來不是「勇敢或懦弱」的道德抉擇,而是對自身身心承受度與支持系統的理性評估。
更現實的問題是:如果公司選擇息事寧人、壓下案件呢?
根據 2026 年新修訂施行的職場不法侵害相關防治法規,企業被賦予了更明確的防治與申訴處置義務。若內部申訴被漠視、處理不當,或者被申訴人本身就是事業單位的最高負責人,勞工可直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(勞工局)提出外部申訴,由政府介入進行外部調查,以打破企業內部的利益衝突。
因此,提出申訴之前,不只要問「我的證據夠不夠」,也應該先了解:
▲公司內部的申訴受理窗口與標準流程是什麼?
▲調查期間,是否有適當的職務隔離措施,避免二次傷害?
▲如果內部管道失效,外部主管機關的申訴路徑在哪裡?
▲我身邊是否有足夠的心理諮商、法律顧問與親友支持?
第五步:除了證據,也替自己準備「生活的退路」
職場霸凌的自保,不應只想到法律,因為申訴期間,你仍然要生活,如果身心狀況惡化,需要請假,收入會不會減少?如果最後決定離職,手上的存款能支撐多久?房貸、房租、孩子教育費、父母照顧費,有哪些支出一個月都不能停?
這些問題看起來不像法律問題,卻可能直接決定一個人最後有沒有能力保護自己。因此,在蒐證、了解申訴程序的同時,也應同步盤點家庭財務:算清楚每月最低必要支出、可動用存款、預備金,以及一旦收入中斷,可以支撐多久。
不是為了叫受害者忍耐,而是讓自己不要從一場職場危機,直接掉進另一場財務危機。
吳俐儀也特別強調一件事,「支持」的重要。
法律專業可以協助釐清程序與證據;心理專業能陪伴情緒與壓力;親友則可能成為最基本的支持網絡。不同資源處理不同問題,不需要要求自己一個人完成所有事情。
職場霸凌最容易讓人產生的一種錯覺,就是覺得自己已經沒有路,但自保真正的意義,不是要求每個人立刻反擊,也不是要求每個人立刻離職,而是先把事情看清楚,把證據留下來,把身體照顧好,把可以求助的人找出來,也把家庭能承受的財務底線算清楚。
當資訊愈清楚、資源愈完整,一個人就愈有可能從「我只能忍」走向「我知道自己還有哪些選擇」。